为保障展陈文物保存环境的清洁、稳定、安全,福建博物院拟租赁展厅展柜配套净化调湿机35台,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报价。 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设备名称:净化调湿机35台及6、7、8号展厅相关展柜密封性改造。 二、设备内容及需求: 租赁时间:2020年12月—2021年6月(半年) 设备参数: •湿度调控精度:≤±3%RH; •湿度调控范围:25%~70%RH; •分辨率:0.1%RH,调控范围:≥8m³; •性能:在≥8m³的密闭展柜空间内,可以在10小时内,将柜内湿度从25%RH调节到70%RH;也可以在10小时内,将柜内湿度从70%RH调节到25%RH。 •空气净化质量高,将有毒有害气体分解成无毒无害固体物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具有双向无线通信功能,具备低复杂度、自组织、低功耗、高数据速率,低成本的特点,便于微环境调控,集中监控和设备管理; •系统实现免维护功能,在适用环境条件下,不需要加水排水; •具备自动诊断和远程诊断功能,可大幅度降低售后服务成本,以及设备使用方维护成本; •设备体积小,功耗小,安装方便,可安装在微环境基座,仅需一定通风要求; •扩展功能:为实现后期的智能化控制,设备应可连接调控系统软件,对于存储柜内的环境温度、湿度、设备运行情况做实时监控,远程操控设备。能通过手机App软件远程查看设备工作状况,并进行远程设置; •性能:在≥8m³的密闭展柜空间内,可以在10小时内,将柜内湿度从25%RH调节到70%RH;也可以在10小时内,将柜内湿度从70%RH调节到25%RH; 主要用于独立展柜、桌型展柜、沿墙展柜内湿度调控,湿度调控精度:≤±3%RH。 三、报名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较好的盈利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良好的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参加本次供货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内设有实际办公场所、机构。福建博物院有权依最终评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四、报名方式: 凡有意愿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工商营业执照、产品报价单加盖公章后通过以下方式报价: 1、相关资料证明文件扫描件(盖公章,原件备查)。发送至970652070@qq.com邮箱。邮件标题“净化调湿机及相关展柜密封性改造报价”。 2、盖公章的复印件相关资料证明文件(原件备查)。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福建博物院文保中心陈先生收) 3、报名、报价时间:2020年12月14日12:00止(邮戳时间为准),逾期的将不予受理。 五、供应商审核: 1、提供资料不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或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审核。 2、申请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福建博物院将保留核查(包括现场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福建博物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对申请报名的单位做如下处罚:取消其申请报名资格、取消其作为潜在供应商或报价资格。 六、本采购公告的解释权归福建博物院。 特此公告。 福建博物院 2020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