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博物院 > 资讯 > 文博快讯 > 正文

四川省文物局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的会议

2020-10-28 16:34:41 王蓓蓓 来源: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10月26日,四川省文物局在成都召开全省文博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毅出席会议,四川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濮新主持会议。四川省文物局局机关全体同志,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四川博物院、四川省文物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鉴定站、文物总店等局直属文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1个市(州)文物行政部门、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宜宾市博物院等16家考古文博单位、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西南民族大学旅游和历史文化学院、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等高校相关负责人以及四川省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会长朱小南、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员江章华、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吕红亮、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员雷雨、陈卫东等专家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濮新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四川博物院、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四川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宜宾市博物院等文博单位负责人,成都市、泸州市、绵阳市、广元市、达州市、阿坝州等部分市州文物部门负责同志和朱小南、江章华、吕红亮、雷雨、陈卫东等专家依次发言。

王毅在讲话中谈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考察文博单位和对文物工作批示上百次。从上世纪80年代河北正定,到2002年为《福州古厝》撰写序言,再到2019年8月和今年5月实地考察敦煌莫高窟和大同云冈石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9月28日,中央政治局以我国考古最新发现及其意义为题举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作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文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王毅要求:一是各市州要提高站位,深入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传达到县一级,各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安排集中学习,在全省掀起学习高潮,尽早谋划“十四五”重点项目。二是要推动全省地下文物资源系统调查和重点考古项目发掘研究,站在中华文化的高度,以国际视野深入研究,重新认识四川丰富文物资源的重要价值,实证中华文化多元一体和巴蜀文化的包容性、创新性。三是要开展多学科研究,提升考古和文物保护修复水平。以更广阔的视野组织国内外机构对三星堆等重要遗址实施多学科多领域研究,建设高标准考古、文物保护修复实验室和科研基地,提升硬件设施,提高四川省考古科研队伍的发现能力、分析能力、研究能力、保护能力、组织能力。四是要加强考古发掘成果展示利用。争取把考古成果展示利用纳入四川省“十四五”规划。创建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推动重要博物馆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五是要加强考古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四川省与国家文物局战略合作协议建设“西部考古文博队伍国家队” 的目标,支持高校加强考古文博专业学科设置,对现有省级考古机构进行优化和调整,加强地市级考古机构建设,提升四川省考古能力。六是要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实施革命文物、文化线路、世界遗产保护利用等一批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示范性,促进文旅融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各地要加大文物保护利用经费投入,拓宽经费筹集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七是要健全完善全省地下文物保护管理体系。推动考古工作前置,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和基本建设的关系。

本次会议既是全省文博系统的集中传达学习会,也是引领全省考古文博事业发展、文旅融合发展的规划部署会,四川文博系统将在习近平总书记文物工作系列指示讲话精神的指引下,抢抓新机遇,肩负新使命,鼓足干劲,砥砺前行,为开创四川文博事业的新局面贡献力量!(四川省文物局考古处 王蓓蓓)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照片墙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省博快讯
更多>>文博快讯
更多>>展览公告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