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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文化遗产 为高颜值厦门增添独特人文底蕴

2020-08-11 16:41:30  来源: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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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鼓浪屿三落姑娘楼“脱下”外部脚手架,完成历时两年的修缮工作。这座建成于1867年,见证过近现代厦门女子教育变迁的文物,在修旧如旧的方案下再现芳华。

“把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2017年7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就鼓浪屿成功申遗作出重要指示。三年来,厦门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借鉴国际理念、健全长效机制,交出一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厦门答卷。

夯实文物保护体系

鼓浪屿申遗成功为厦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注入强劲动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三年来,厦门先后遴选申报并获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8个,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7个,各区也陆续公布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40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6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4处。

随着文物保护单位体系的不断完善,三年来,我市文物安全工作也进一步加力加码。市文旅局着力强化各级文物安全底线红线意识,部署开展文物安全、消防安全、文物建筑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工作,组织指导各区与文物所有者、使用者或管理者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实行挂牌保护。厦门还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遗产保护工作中作出探索,思明区首创的“文物守护认领”保护模式,成功调动市民群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被省文物局在全省推广。思明区文旅局郭银芳同志被国家文物局评为“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

三年来,厦门完成鼓浪屿三一堂、集美学村尚忠楼群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同安孔庙、海沧莲塘别墅等省级文保单位,陈胜元故居等市级文保单位修缮工程,累计完成各类文物保护修缮、三防工程、小修保养项目82个。去年下半年,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市历史文化遗产集中保护修缮专项工作和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厦门市“六个一批”工作,分别确定164项和88项各类修缮、展示项目,全市文物保护修缮工作再次迈上新台阶,基本形成策划一批、开工一批、验收一批的良性循环体系。

为文化遗产赋予新的生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厦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在思考如何创新活化利用,为古老的文物赋予新的生命力。

鼓浪屿申遗成功三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文物保护事业融入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途径,系统梳理我市红色文物资源,出版《厦门市红色文化资源图录》,完成“破狱斗争遗址”陈列展示,充分发挥文旅融合优势,推出一批红色旅游、党性教育、红色研学等经典线路,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影响力和参与度。持续打造保生慈济文化节等特色历史文化品牌活动,加强与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等“国家队”的央地战略合作和高位对接,招商引进文旅头部企业和国际一流策划团体,胡里山炮台夜游项目等高能级文物旅游品牌项目正在加速打造中。深入实施乡村文化振兴战略,开展同安苏厝、翔安澳头等村史示范馆建设,挖掘活化在地文化基因,留住乡愁记忆传承。征集我市援鄂医疗队的请战书等239件抗疫物证纳入市博物馆收藏,记录“爱心厦门”全民抗疫、共克时艰的历史印记。

目前,全市有登记在册、纳入国家数据库的馆藏文物3.2万多件,总馆藏约10万件。让馆藏文物“活起来”,这三年厦门也做了许多探索。市文旅局不仅积极举办全市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培训班,还结合“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开展系列宣传和文博创意产品展示展销、文博IP应用大赛等活动,邀请故宫博物院原院长单霁翔亲自现场直播、带货推广,持续提升文物保护传承创新实践水平。

法治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打开新局面

今年6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地方文化保护专项法规。《办法》明确实施闽南文化保护名录制度,鼓励列入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传习机构与学校开展闽南文化传承合作,全方位、立体化书写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的“厦门样本”。

三年来,法治持续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打开新局面。去年7月8日,鼓浪屿成功申遗两周年之际,《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公布施行,开创了国内文化遗产地依法保护先例,并在文化传承、活化利用、业态管理、利益反哺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有效将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

去年11月,市文旅局和市资规局联合出台《关于在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从8个方面明确强调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中依法依规加强文物保护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文物安全“双随机”检查制度,依托市公共安全平台和文物监管平台,持续加大文物安全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督,提前下达文物保护提醒函,开展文物违法案例警示教育。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厦门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将继续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抓住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这个中心任务,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提升城市文脉保护水平,统筹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利用,让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为高颜值厦门增添独特的人文底蕴。(厦门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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