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修缮工程询价函
2018-08-10 10:31:22 来源: 责任编辑:吴静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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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博物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采用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以下工程,凡按时纳税的正规合法公司,且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证、承认并履行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条款的公司均可参与。 第一条款、询价采购说明 1、零星修缮工程项目: 2、控制价:4.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②供应商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独立法人资质的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成交办法: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报送要求: ①供货商所有报送材料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②所有材料均密封在文件袋内,现场交付。 ③如无特别说明,报价均含增值税和运费。 ④若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需提供低价格的相关证明。 第二条款、质量要求及供应商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工程质量标准:全部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及福建省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进行施工,并达到合格标准。 2、进场的所有产品必须是优质、全新、未用、配套齐全、无损的,且主要技术参数符合要求。经采购人的人员检验其规格、质量和数量,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检验不合格的,供应商应予无条件调换。 3、施工中所有材料必须达到采购人要求,若未达要求造成的材料浪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因供应商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款、验收方式 由采购人组织人员或委托专人负责验收,供应商参与。 第四条款、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付款。 第五条款、质保要求 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实行保修。 第六条款、现场踏勘 本项目统一踏勘时间:2018年8月17日上午9时~12时止。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勘察现场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不履行询价函包含的内容。 第七条款、其他 1、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8月20日(周一 )15:00之前(过时不予接收),将投标供应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密封在文件袋内。 2、送至:福建博物院行政办公楼104室(唐晓收),联系方式:0591-83758315 / 13696862218。 3、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 4、我院于2018年8月20日(周一)15:00根据第一条款的第4点进行选择供货商。
福建博物院 2018年08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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